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校园楼宇名称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学校的历史底蕴、办学理念与精神内涵,对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增强师生归属感与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凸显学校文化内涵、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部分楼宇命名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东校区:6号办公楼、行政楼、离退休工作处办公楼、11教学术报告厅、12教405学术报告厅、四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就业宣讲厅、2/3/4食堂
西校区:农科楼1056/1058会议室、食堂
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学术报告厅、武管会二楼会议室、食堂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
三、命名原则
1.命名应鲜明独特,寓意深远,能够凸显学校文化内涵,体现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力求底蕴深厚,格调高雅,对学校历史文化有传播与传承作用;
2.命名应宜于匹配,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坚持功能性、人文性、艺术性相统一,要与周边建筑物、景色等协调一致,既体现整体美感、专业特色,又能相互关联;
3.每处楼宇命名原则上不超过3个字,使用中文,要求简朴大方、朗朗上口,避免使用生僻字或多音多义字;
4.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5.每处楼宇建议命名1-2个,内容需包含名称及其释义。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献计献策,助力校园楼宇命名工作;
2.个人或团体均可参与投稿。投稿作品(见附件)以“姓名(团队以负责人姓名)+长江大学楼宇名称应征作品”命名,于10月9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指定邮箱(1657100516@qq.com)。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将组织专家学者、师生代表、校友代表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对于通过评审被征集的作品,学校将对其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2.投稿作品应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因侵权引发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对于最终被采纳的作品,其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4.作品内容如有雷同,报送者将作为该作品共同作者进行记录;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所有。
衷心感谢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长江大学建设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期待大家踊跃参与,为学校文化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党委宣传部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