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全体师生:
为扎实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师生中的积极作用,营造清朗的校园网络环境,根据《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和《长江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学校2025年下半年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集中清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1. 各学院(部)、各部门以本单位名义注册运营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小红书、B站、快手、视频号、小程序及自主开发的应用程序等。
2. 各单位下属组织、校内学生组织、社团、班级等注册运营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及互联网群组,如QQ群、微信群等。
3. 师生个人注册运营,且运营内容与学校相关,粉丝量达5千及以上的各类新媒体平台。
4. 校内具备联网和内容投放功能的设备,包括电子显示屏、快递柜、外卖柜、自动售货机、自动咖啡机、电子班牌、图书借阅机、电梯广告、自助打(复)印机等设备。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三、清查重点
1.未经学校审批,各学院(部)、部门师生以长江大学名义建设或以校属单位(部门)名义注册的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请及时备案,填写《长江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信息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
2.清理已登记备案但发生更名、载体迁移、负责人或管理员变更、账号类型变化以及近一年内无更新或计划不再使用、需要注销的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账号,填写《长江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信息变更(注销)登记表》(见附件2);
3.对师生中活跃度高(粉丝量达5千+)的自媒体平台,填写《长江大学“网络大V”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4.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实行专人负责,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把好上网稿件内容审核关,填写好《媒体审稿发稿登记管理台账》(见附件4)(自行留存备查),严禁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信息、擅自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和涉密信息,防止出现错敏信息和外链暗链黑链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清查到位。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清查重点,组织对所属及管理范围内的新媒体平台、互联网群组及相关设备进行全覆盖清查,确保不遗漏、无死角,准确掌握基本情况与运行状态。
2.明确责任,严格规范管理。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对所属新媒体平台、互联网群组发布内容的审核与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所属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日常清查管理台账(见附件5)(自行留存备查),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3.全面自查,按时报送材料。各学院(部)、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对新媒体平台、互联网群组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后,按要求填写《长江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信息登记备案表》《长江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信息变更(注销)登记表》《长江大学“网络大V”信息统计表》《长江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清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6),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8日下午5点前交至党委宣传部6教409办公室,并将登记备案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252875139@qq.com。
联系人:陈平,电话:0716-8060783。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1月17日